統一編號相同並不影響申請方式。 若職場各單位有獨立規劃並推行該場域之健康促進活動者,則可分別提出申請。 若職場推動模式係依循總公司政策統一辦理,且推動內容大致相同,若由各單位分別申請。基本資料與推動成效等內容,皆應依各單位實際執行情形據實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