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已通過健康職場認證之職場,若尚未屆期,其原有認證效期仍具效力。 因應制度轉型,建議即便認證效期尚未屆滿之職場,亦可主動參與新制「職場健康促進推動」之申請,以利銜接新制、持續強化健康促進作為,並作為未來參與表揚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