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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促進推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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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第四步 優先順序

★ 四象限法
      完成需求評估後,委員會、工作小組或團隊將從這些被確認有需求的問題中,設定問題解決的優先順序,ㄧ旦有許多問題待解決,應明智地決定其優先順序,例如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為最基本考量,及有立即性危害者 (例如:疾病或死亡),將列為優先解決項目之ㄧ。此時也要考量相關法規及員工興趣、需求、可行度、成本效益等。可參考以下檢核表所列之項目,寫下預計達成各項目之計畫內容
 
檢核表:  計畫內容:
£四象限法分類
£各類發生人數、比例、解決方式、成本效益等
£召開委員會
£設定問題解決期程
£記錄問題解決方案或可行措施
 





 
 

★ 「四象限法」排列出問題優先順序   
       臚列待解決的問題,可透過各主管、委員會成員的意見蒐集、考慮法規規範各類問題、發生人數、危害程度、問題解決期程、成本效益等,進ㄧ步分類,包括第ㄧ象限:重要且緊急;第二象限:重要但不緊急;第三象限:不重要但急迫,第四象限:不重要且不緊急。將第ㄧ象限列為計畫優先解決,並諮詢企業或組織領導者,同時處理第三象限問題。在第ㄧ象限和第三象限已解決之後,再規劃執行第二象限,而被認為是在列表上第四象限的項目,將可暫緩執行(圖1)。
優先順序四象限圖
圖1  四象限圖

 
認證及績優活動秘書處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03-5751006 轉 21
北區健康職場推動中心
(臺北醫學大學)
02-23774621
中區健康職場推動中心
(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
04-7238595 轉 4131
南區健康職場推動中心
(國立中正大學)
05-2720551、06-2212033
網站服務電話:02-2741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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