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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職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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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結果通知與核發證明

★結果通知與核發證明
一、審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申請職場之聯絡人;若申請資料不齊全,將另行通知補件事宜。
二、經審核合格者,將以電郵方式通知於114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下載「114 年職場健康促進自主評核合格」電子證明,未於上述時間完成下載者恕不補發。
三、如職場未通過審查,將轉介由北、中、南三區健康職場推動中心協助後續輔導與改善。

★注意事項
若申請資料有疑義,須同意國民健康署及承辦單位進行訪視以釐清疑義。
★績優表揚
為表彰職場健康促進工作推動成效卓著的職場,國民健康署舉辦「114 年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評選活動」,已提出「職場健康促進自主評核申請」之職場,若符合參選資格,亦歡迎踴躍參加,相關資訊請至健康職場資訊網查閱。
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03-5751006 轉 21
網站服務電話:02-2741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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