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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職場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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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申請與審查方式

★申請方式
  1. 請上本網站之「健康職場認證申請專區」進行申請。
  2. 須填寫的資料包括「基本資格、基本資料、自評表、職場推動特色等資料並上傳4張照片」,確認資料無誤,送出後方完成申請程序。
  3. 申請期程:自113年7月15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截止受理
★審查及通知
  1. 認證工作秘書處:定期每月16日前至審查職場已送出申請之認證標章自評表內容,完成是否符合自評表通過標準之判定。
  2. 凡申請健康職場認證標章者,於審查期間隨機抽樣,進行查核(資料補充或視訊訪查等方式)。
  3. 認證工作秘書處彙整初步通過職場名單,另由國民健康署函請勞動部提供有死亡之重大職業災害發生之職場名單,經比對確認後,核定通過健康職場認證名單,並公告於國民健康署之「健康職場資訊網」。                                                   
  4. 健康職場標章證書由地方政府衛生局於每年12月底轉發職場,同時通知未獲標章的職場。對於未獲標章的職場,恕不另行文通知及退件。
★注意與說明事項
  1. 凡申請健康職場認證標章者,於審查期間隨機抽樣,進行查核(資料補充或視訊訪查等方式)。
  2. 健康職場認證申請資料內容包括:基本資格,基本資料,自評表,職場推動特色(含活動概述、執行方式、成效評估等項目文字說明及照片4張);資料務必完整否則歉難受理。
  3. 已獲健康啟動標章且仍在有效期限之職場,得進一步申請健康促進標章。已獲健康促進標章且仍在有效期限之職場,則於效期內無需再參加健康職場認證活動。
  4. ​連鎖企業申請標章注意事項:
    1. 健康促進工作由總公司進行整體規劃與推動,而各分店或分公司僅參加總公司之活動,未另針對分店或分公司員工,辦理健康促進標章自評表通過標準之要求事項,分店或分公司僅可申請「健康啟動標章」(請注意,分店/分公司參與總公司辦理活動,仍須符合健康啟動標章通過標準之要求事項)。
    2. 分店或分公司除參加總公司推動之活動外,也針對分店或分公司之員工,自行辦理健康促進標章自評表通過標準所要求之事項,得申請「健康促進標章」。
綜合上述,健康職場認證申請及審查流程
健康職場認證申請及審查流程
圖1  健康職場認證申請及審查流程
認證及績優活動秘書處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03-5751006 轉 21
網站服務電話:02-2741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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