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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職場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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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績優健康職場與推動人員評選及表揚

★參選資格
一、績優
健康職場:
  1. 需為展延「健康促進標章」且符合標章通過標準,或曾獲得「健康促進標章」且尚在效期內之職場。
  2. 職場應依據不同規模,參加不同組別之評選,分組如下:
    • 中小型職場組:員工人數299人以下之職場。
    • 大型職場組: 員工人數300人以上之職場。
  3. 「健康職場永續卓越獎」參選資格:除符合前述之參選資格外,另需連續通過兩次「健康職場認證」,並至少獲選一次「績優健康職場」獎項。
  4. 「健康傳播獎」僅提供下列單位參選:
    • 連鎖企業:為商業、服務業之企業,總公司旗下具有多個之直營連鎖、加盟連鎖職場者,得由總公司為代表提出參選。
    • 領頭企業:協助、輔導其他非同企業體之職場(如:供應商、承攬商、同工業區其他之企業等),推動職場健康促進工作者。
    • 團體組織:協助、輔導職場,推動職場健康促進工作之非營利組織、團體或公營單位(如:公會、協會、廠商促進會、工業區協進會、管理委員會、管理局等)。
  5. 同一家公司以報名一件為原則,但若各分公司(廠)獨立規劃執行健康促進工作,經評選小組認可者,得以個別名義參加評選。
二、健康職場優良推動人員:
1. 參選人員任職之職場,需為展延「健康促進標章」且符合標章通過標準,或曾獲得「健康促進標章」
    且尚在效期內以及任職職場至少獲選一次「績優健康職場」獎項。
2. 參選人員於任職之職場辦理健康促進業務至少達3年以上。
3. 同一家公司以推薦一人為原則,若有多家分公司,則以總公司名義推薦一名人員。
4. 需由任職之職場或邀請地方政府衛生局推薦參選。
5. 已獲獎者無需再參選。
三、其他資格要求
        醫療院所欲參選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競選,該醫療院所需獲得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健康醫院認證」並尚在有效期間內方得參選。

四、符合以上參選資格者,可擇一獎項參選,或同時參選「績優健康職場」及「優良推動人員」2獎項(獎項名稱及精神參見下表)。
申請資料
       請至下方「文件工具」區下載申請資料。

申請方式
  1. 本年度展延認證之職場請於111年4月18日至健康職場認證申請專區填寫健康職場認證標章申請資料時,同步於「基本資料第17項」勾選欲參選之獎項,並於認證申請系統上傳申請資料電子檔(PDF檔)以及「推動特色」區上傳佐證資料。
  2. 認證尚在有效期間且未達展延期限之職場請於111年8月16日以前,請至健康職場資訊網-認證申請專區中「績優健康職場申請(認證有效期間)」,於系統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申請暨推薦表電子檔(PDF檔)及佐證資料。
 
名額
  1. 中小型職場組15名獲獎者,大型職場組15名獲獎者,兩類組別名額可流用,若有未達獲獎標準之情形可從缺。另屬於「健康促進知識及資源提供者」註之職場,至多3家獲獎。
    備註:「健康促進知識及資源提供者」包含衛生及勞工行政單位、醫療院所、安養中心、療養院、運動中心、健身房等。
  2. 「健康職場優良推動人員」獎項分別得有3名獲獎者,若有未達獲獎標準之情形,獲獎名額得流用或從缺。
評選小組
       
國民健康署為主辦單位,其下設置評選小組,成員包含:認證工作秘書處、健康職場推動中心、衛生局及評選委員共同組成。各單位之工作職掌為:
  1. 認證工作秘書處:統籌規劃評選行政作業、彙整推薦職場資料、舉行書面初審會議、辦理現場評選、書面複評會議,職場聯絡及提供相關資訊。
  2. 健康職場推動中心:宣導績優職場評選資訊,視各縣市之需要協助辦理說明會、推薦職場、協助辦理現場評選、協助審查作業。
  3. 地方政府衛生局:辦理績優健康職場評選說明會、宣導績優健康職場評選資訊,推薦職場。
  4. 評選委員:由外部學者專家10至20人組成(聘請之學者專家須先經國民健康署同意),負責績優健康職場評選工作。
評選方式
       審查以書面初審、現場評選、書面複審的三階段方式進行,評選時將依據職場所參選之獎項,評核職場健康促進推動作法、成果等是否符合該獎項要求之精神。(評選及表揚流程請參考圖1)。
  1. 第一階段評選:書面初審會議以書面方式評選,邀請至多9位評選委員結合北、中、南區推動中心人員,舉行評選會議。評選時將受推薦之職場區分為北、中、南3組,並對於受推薦職場及推動人員繳交之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審查時將依各類獎項審查標準,各區分別擇優選出至多17家職場與推動人員(三區至多遴選出51家職場與推動人員)進行現場評選。
  2. 第二階段評選-現場評選:針對書面初審會議選出之職場,由各區推動中心協助評選轄區內之職場。評選時由2位評選委員及1名推動中心人員進行現場評選。
  3. 第三階段評選:書面複審會議以書面方式評選,至多9位評選委員結合北、中、南區推動中心人員,舉行書面複審會議,依北、中、南三區進行分組討論,考量現場評選分數及職場或參選人特色。
 
 
 
 
圖1、績優健康職場及優良推動人員評選及表揚流程圖
 
認證及績優活動秘書處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03-5751006 轉 21
網站服務電話:02-2741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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